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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4年河南省教育数字化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

作者:杨楠 | 来源:信息化管理中心 | 时间:2024-07-02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着力推进数字化背景下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管理流程的重构,鼓励引导各二级单位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积极融入教育数字化转型应用探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教办科技〔2024〕187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河南省教育数字化创新应用大赛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数字化创新应用大赛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为团体组和个人组两个类别,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奖项等次。

二、推荐名额

团体组:1项。

个人组:15项。

三、参赛要求

(一)作品要求

在教育数字化创新应用方面成效显著、富有特色的案例型成果。分为区域类应用、学校类应用两类,包括机制创新,教学、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数据治理,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构建,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向。

团体组:

须在数据驱动的教学改革、学校治理、科研管理,教育数字化转型支撑体系和资源体系建设,人工智能、区块链、IPv6等新技术应用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牵头单位为学校。

个人组:

1.区域类应用项目。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22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在教学应用、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完成人数在10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且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其他完成人应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既可以是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2.学校类应用项目。项目应在至少一个学科的全体教师中得到普遍化、常态化应用,或在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研究、队伍建设、学生发展、教育管理、后勤保障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创新性,在促进教育教学方式的变革、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完成人数在10人以内,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其中主要完成人应为项目的主要设计者和推动者,应为推荐单位在编人员,参赛项目应为主要完成人在推荐单位任职期间主持完成的项目。其他完成人应为项目的实际参与者,既可以是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也可以是其他企事业单位人员。

四、参赛申报时间、方式

校内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20日

参赛者须将附件中的教育数字化创新应用大赛申请书(申报不同类型需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用于补充、说明、解释、拓展文字材料的内容,格式不限),压缩成一个文件,于7月20日前由各部门汇总,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提交至信息化管理中心邮箱:dongqiang@sqnu.edu.cn,过期视作放弃参赛资格。

五、申报及推荐

申报截止后,由信息化管理中心协同校内其他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选拔评审,按照指标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参加后续比赛。

联系人:董强

联系电话:6120(短号)0370-3057957

本通知未尽事项,请查阅附件。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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